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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mit Requirements for Formaldehyde in textiles
Count:11674  Date:2021-10-26

  甲醛是一种有强烈刺激臭味的气体,属有毒化学品。经印染或整理加工工艺后的纺织品中或多或少的存在甲醛。当纺织品和服装上的甲醛残留量达到一定的量时,就会对人体产生不良作用。各家和地区纷纷立法来限制甲醛的含量。

部分国家或地区(组织)对纺织品中甲醛的限量要求

国家

限定甲醛含量的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

限定指标及主要内容/(mgkg)    ≤

中国

200311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 18401—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

按产品最终用途分为三类,其中:

婴幼儿用品(A)20

直接接触皮肤用品(B)75

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(C)300 

200211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T 18885—2002 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

按产品最终用途分为四类,其中:

婴幼儿用品(I):不可检出;

直接接触皮肤用品(Ⅱ类)75

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(Ⅲ类)300

装饰材料(Ⅳ类)300

瑞士等20

200511日国际纺织生态学研究与检测协会(又称国际环保纺织协会)发布

OekoTex Standard 1002005

按产品最终用途分为四类,其中:

婴幼儿用品(I):不可检出I

直接接触皮肤用品(Ⅱ类)75

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(Ⅲ类)300

装饰材料(Ⅳ类)300

法国

官方公报970141F规定

36个月以下婴幼儿用品:20

直接接触皮肤用品:200

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:400 

欧盟

欧盟生态纺织品标签(Eco-labelling)

婴幼儿纺织品、内衣及床上用品:30

外衣:100

窗帘、家具纺织品、地毯:300

英国

甲醛检测方法标准

织物中的游离甲醛:700

释放甲醛:1000

 日本

日本商业与工业部根据日本第112号法令(1973)《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

法规》

与皮肤直接接触的服装:75

与皮肤直接接触较少的服装(如衬衫)300

外衣;1000

2岁以下婴幼儿服装:20

日本厚生省34号令(1974)《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的实施规则》

婴儿用品:吸光度AAoO05以下(相当于1520)

其他产品:75

日本纺织品检查协会标准

2周岁以内婴幼儿Af值:O05(相当于1520)

内衣:75以下;

男女衬衣;300以下;

男女便裤及裙子:1000以下。

芬兰

198841日起生效的纺织品中甲醛限量法令(2101998)

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:30

在通常使用中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:100

在通常使用中不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:300

挪威

环境部有关纺织品中化学物质的法规

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:30

在通常使用中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:100

在通常使用中不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:300 

美国

2005131日,美国健康和公共事业部及公共卫生局发布的致癌物质报告中

甲醛被列入一类致癌物质,服装工业提出各种服装的释放甲醛限量为:500

德国

19931020日发布危险品法附录39款规定

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中游离甲醛释放量大于1500时,必须用德文和英文注明:含有甲醛。建议在第一次穿着前洗涤,以免对皮肤有害

奥地利 

BGBLNr1941990规定

产品中的甲醛含量超过1500时,需要标注。

荷兰

200071日起生效的甲醛含量限定相关规定

禁止含过量甲醛(120)的商品进出口。该新规定并无完全禁止使用甲醛,但必须在按照洗涤指示经过第一次洗涤后,甲醛含量低于120;产品上或其包装上必须标示需于使用前洗涤


  采取措施保证产品符合标准要求

  对于生产纱线、布料等产品的企业,要准确理解指标分类的含义,对于像布料这种不是最终消费的产品,可根据其甲醛含量实际水平标注其最终用途,或直接标注其甲醛含量值。这样可指导或引导下游生产企业选购。

  对于缝制加工企业,不仅要重视对面料甲醛的有效控制,而且也要对所有里料和辅料(如缝纫线、粘合衬等)的甲醛严格控制,应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符合标准的保证;另一方面,企业自己也应及时对主辅料进行检测,看甲醛含量是否合格,要摸清现存产品的甲醛含量是否超标。这样才能保证最终产品符合甲醛限量要求。

  测试方法:GB/T2912.1《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:游离水解的甲醛(水萃取法)》,ISO14184-1《纺织物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甲醛(水萃取法)》.测试仪器:UV-Vis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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